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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
来源:未知  作者:计算机学院     日期:2022-06-17 10:57
一、培养目标
      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,较系统地掌握计算机技术和数字媒体技术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,具有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,具备从事动画设计、游戏开发、虚拟现实、影视制作、广告传媒、网络媒体、多媒体教育等相关工作的能力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求实的事业精神、扎实的专业素养、较强的职业能力,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,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。
 
二、培养要求
       1.知识要求
       1.1 系统掌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,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前沿和发展动态,建立数字化、网络化、交互性等核心专业意识。
       1.2 掌握动画设计的理论知识,能够运用相关软件制作动画造型、漫画、插画,并进行3D场景与角色建模、场景灯光设计、动画渲染、后期剪辑、虚拟场景设计等。
       1.3 熟悉软件开发流程,掌握软件开发语言和移动平台开发技术,能够进行移动平台游戏、虚拟与现实场景等的开发。
       1.4 掌握数字影视制作技术的理论与方法,能熟练运用拍摄、编辑、特效制作、音视频处理等技巧创作数字影视作品。
       1.5 掌握网络传播技术和知识,能够开展网站设计与开发、网络多媒体设计、Web前端设计或Web应用和开发等。

       2.能力要求
       2.1 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、专业所需的高等数学、线性代数等数理知识,能够分析问题的能力,应用数学、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,识别、表达、并通过文献研究  分析复杂工程问题,以获得有效结论。
       2.2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,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沟通与团队合作的能力。
       2.3 了解数字媒体技术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,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,能够为游戏与动画、虚拟现实、影视制作、广告传媒、网络媒体等数字媒体内容的传播提供技术解决方案,具备设计、开发、维护、管理和创新等工作能力。
       2.4 具有较强的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和工程文档写作能力,具备自我终身学习的能力,能够使自己的专业能力保持与学科发展同步。
       3.素质要求
       3.1 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。

       3.2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爱岗敬业、团结协作、乐于奉献、勇于创新,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和人际交往能力。
       3.3具有较强的身体素质;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,勇于克服困难,能较快适应新环境及岗位的变化。
 
三、培养特色

       1. 本专业以真实项目为主体贯穿三层实践,从教师科研、合作企业获取真实项目资源,建立分类项目资源库。通过以项目为主体的方式,使学生在完成真实作品的同时,提升了自身的专业技能及信息收集、分析问题、人际交往和团队协作能力,增强了岗位适应性。第一层实践将项目分解为不同专题的小型项目,融入到课程实验。第二层实践把项目划分成不同角色任务,植入到集中实训课程,学生以团队形式在实训中完成真实项目。第三层实践在工作室等实践基地,通过训练和选拔,学生直接进入合作企业或教师科研或工作室横向项目小组,直接面对现实项目;
       2. 创新“一四四”的竞赛实践体系学习机制,形成以赛促学的教学体系。
“一四四”中,“一”是指以竞赛贯穿教学和学习“一条引线”,“四”指利用课堂教学、工作室、学生社团、校企合作“四大平台”,“四”指促进教学效果、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“四大提升”的体系建设,建立科学、全面、客观的课程考核体系,以“能力考查”为中心,多角度、全方位对学生实施考核评价。
 
四、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(学位课程)

       (一)主干学科: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       (二)核心课程:程序设计、数字音频处理、计算机动画、计算机图形学、数字图像处理、Web前端开发
 
五、学制和学位

       (一)学制
       标准学制为四年,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。
       (二)学位
       学科门类:工学       授予学位:工学学士
 
六、毕业条件

       (一)学时学分
       本专业共计2644学时。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,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177学分。其中,通识教育课程69学分,专业教育课程102学分,自主学习和拓展实践教育课程6学分。

       (二)毕业条件
       思想政治合格,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,所得学分的结构符合要求,通过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,且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。
七、获得学士学位条件

       获得毕业资格,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(详见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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